TM——TRADEMARK商标符,指已经向商标局登记(申请注册)、或持有人声明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。
SM——SERVICEMARK的简称同上,用于服务商标。
R——REGISTER注册符,指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。
《商标法》第九条,提到“有权标明”,这意味着这是权利,不是义务;或者说,不标明的,不一定不是商标。标明注册符号字样的意义在于:
A、取得客户信任
B、能够对那些试图侵权者起到些许警告作用,为管理机关监管市场,主动执法提供一定的信息
C、有利于认定侵权行为的故意性,从而向侵权人提出更高的赔偿要求。
在中国,并没有法律承认TM或SM!通常, TM或SM在以下情形中使用:
A、已经注册的商标,但商标权人愿意采用TM或SM这种国际上比较普遍的标注方式。不少外企在中国注册商标后,还是用的TM或SM,比如:微软。
B、商标已经提交注册申请,但尚未核准注册。从注册申请到核准注册,需要一段时间,在这段时间里,可以标注TM或SM来表达商标信息。
C、暂时性使用的商标,企业并不打算为这个标志申请商标注册,比如一些副品牌,只是临时使用,产品一旦更新即更换新的标志,因此,适合标注TM或SM来强调这个品牌。
D、商标由于缺乏显著性或者由于其他原因,而无法取得商标的注册,那么,只好标注TM或SM来强调这是自己的商标。
E、对自行改变的注册商标,使用TM或SM。比如,商标权人申请的是“lawking”纯文字商标,使用的却是经过美术设计的“lawking”,而且还配有精美的背景图案,此时商标权人已经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标志,如果打上反而会构成“自行改变注册商标”,甚至“冒充注册商标”的商标违法行为,这时打上TM或SM是最好的选择。
总之,不管你申请、注册与否,你都可以用TM或SM来宣示商标权,但是使用"®"必须是注册商标生效后。完!